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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将解除对中国的旅行限制!

人气2664 评论0 更新日期2021-10-27 9:32:23

10 月 25 日,拜登总统宣布了一项题为“关于在 COVID-19 大流行期间推动安全恢复全球旅行的公告”的总统公告。该公告内容主要是对中国、巴西、印度、伊朗、爱尔兰、欧洲申根区、南非和英国通过疫苗要求安全恢复旅行并取消旅行限制。

该公告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东部标准时间凌晨 12:01 生效,将终止总统公告 (PP) 9984、9992、10143 和 10199 中与暂停入境美国有关的旅行限制实际存在于巴西、中国、印度、伊朗、爱尔兰、申根区、南非和英国的人员所在国。代替这些限制,总统宣布了对所有成年外国旅客的全球疫苗接种要求。本公告适用于搭乘预定于美国东部标准时间 11 月 8 日凌晨 12:01 之后抵达美国的航班的乘客。


关于白宫和美国疾控中心(CDC)宣布了新疫苗政策的细节,此新政策面向国际旅行者,将于11月8日生效。

从11月8日起,前往美国的外国国民航空旅行者将被要求完成全剂量疫苗接种,并在登上前往美国的飞机前提供疫苗接种状况证明。

这一政策的例外情况将极为有限:主要是18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和来自疫苗尚无法轻易获得的国家的一些人。

那些符合资格出行但尚未接种疫苗的人将需要提供在航班起飞前的一天内的COVID-19阴性检测证明。那些已接种疫苗的人则需要提供在其航班起飞前三日内的检测结果。

该检测要求适用于所有人,不仅包括外国国民,也包括美国公民和合法永久居民。

此次,豁免人群:
 - 持有以下签证进入美国或在美国转机的人员:A-1, A-2, C-2, C-3 (作为外国政府官员及直系家属), G-1, G-2, G-3, G-4, NATO-1 至NATO-4, or NATO-6 签证(包括入境后申请上述NATO签证的人士);
 - 根据《联合国总部协定》第11节的范围内的出行或前往美国完成法律义务的
 - 因年龄原因,不适合接种新冠疫苗的(由CDC决定)
 - 参与或曾经参与新冠疫苗测试的人群(由CDC决定)
 - 新冠疫苗禁忌人群(由CDC决定)
 - 人道或紧急原因(由CDC决定)
 - 所在国家疫苗供给有限的(由CDC决定),但B1/B2签证不适用
 - 美军成员或其配偶或子女
 - 海员(持C-1或D签证),并遵守CDC公布的防疫行业标准
 - 由国务卿,国土安全部长、交通部长或其指定人员确定的,符合国家利益的外国人。(NIE)

目前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认可的新冠疫苗,包括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和世界卫生组织批准紧急使用的疫苗,这意味着除了辉瑞/BNT、莫德纳、强生三种疫苗,阿斯利康、科兴、国药以及“印度版阿斯利康”Covishield疫苗都在其认可范围内

新政策的针对人群:所有非移民签证(B/F/H/L/M等)持有者。美国公民、绿卡、移民签证持有人等不受此总统令限制。

新规下,旅客在登机前需要提供疫苗接种证明和阴性的检测结果,航空公司将负责执行这些措施,包括确认旅客提供的记录是否是由官方发布,他们的接种状态是否符合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对“完全接种疫苗”的定义。

美官员称,美国将接受世界卫生组织(WHO)批准的任何疫苗,旅客可提供官方发布的电子版疫苗卡。

请注意:
取消旅行限制并不一定意味着您当地的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能够立即安排所有受影响的申请人进行签证面谈,具体政策还需等美国驻华大使馆的进一步签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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