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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3053是什么表格?

人气3895 评论3 更新日期2021-3-19 9:37:11

DS3053表格是一份授权同意子女换护照的授权书。未满16岁的儿童申请护照时其父母双方必须同时签署声明,同意该名儿童的护照予以更新。如仅有父母其中的一方前来办理,不同来的父/母应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DS-3053文件,授权配偶带孩子前往使馆办理护照。

如果一方或双方的合法父母和/或法定监护人不能亲自与孩子一起申请孩子的护照,则使用此表格。不能与孩子一起申请的合法父母/法定监护人可以使用此表格或包含此表格上所有信息的书面声明给予同意。此表格或书面声明必须经过公证。如果未提交所需的同意书,该儿童可能没有资格申请美国护照。

比如说爸爸不能到现场,此时需要美宝爸爸提供一份经过使馆公证过的(DS-3053)公证书。需要爸爸填好表格后,携带配偶的护照、孩子的护照和出生证明到美国使馆办理。

儿童护照更新时有一方或双方父母不能到场

自2008年2月1日起,美国法律规定未满16岁的儿童申请护照时其父母双方必须同时签署声明,同意该名儿童的护照予以更新。如仅有父母其中的一方前来办理,应同时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DS-3053 文件或者经过当地公证处公证的的书面同意声明用于办理护照申请。该公证书应包含未成年人的姓名、生日、该名家长的联系电话、电子邮件以及其办理公证书所使用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在为未成年人提交护照申请时,如果父母一方拥有为该名儿童办理护照的全部授权,那么该名家长在申请时需同时提交一份法院授予唯一监护权的法庭令,或者另一方家长的死亡证明。

请注意: 美国法院文件或者中国的离婚证如果仅说明一方拥有抚养权,不能等同于单独监护权。 很多情况下,我们会要求不具有抚养权的一方父母递交DS-3053 (52KB)授权表格,或者其经过公证的正式同意子女换护照的授权书。

*所有非英文的文件必须同时附上一份英文翻译。

- 请点击这里下载DS-3053表格

请注意:
 到美国使馆公证DS-3053表格须提前预约方可进入,如需我们代为预约,请您点击这里进入中文预约系统


以上就是关于DS3053是什么表格的问题,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果您对公证DS-3053表格有任何疑问,欢迎留言给我们,我们将会第一时间回复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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