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满16岁的儿童,父母双方必须和护照申请人一同到场,由领事官员见证,在申请表上签字,以示明确同意签发护照。如父母双方都不出席,父母应分别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用英文书写的授权书 (DS-3053),授权亲友带孩子前往使馆办理。该授权书可以事先在美国大使馆/领事馆免费公证,或者经过当地城市公证处公证的的书面同意授权声明用于办理护照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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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双方不出席,授权人与儿童一起来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应带齐下列材料:
1、父母分别提供的授权书 (DS-3053);
2、父母双方的护照(或其他带有照片的证件)原件及照片页的清晰复印件;
3、授权人的护照;
4、孩子以前的护照以及护照照片页的清晰复印件;
5、如该护照的照片拍摄于孩子婴儿时期,家长应同时提供孩子每个成长阶段的生活照;
6、孩子的出生证或《海外出生领事报告》的原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以及该文件的清晰复印件;
7、注意:如有旅行证,请同时提供该证件
8、填写完整的护照申请表DS-11(请勿签字);
9、孩子1张近期2×2英寸(5×5 厘米)照片;
10、护照申请费115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现金。
以上就是关于儿童到使馆更换美国护照时,父母双方都不出席可以办理吗的问题,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果您在办理护照更新的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欢迎留言给我们,我们将会第一时间回复您。